[青岛]青岛市对4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补贴
发布日期: 2018-06-29 18:17:45

 

为按时保质完成142处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任务,超额完成2018年市办实事,推进平度市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顺利实施,全域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率先实现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标。近日,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实施《2018-2019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推广应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先进模式,以点带面,全域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

据了解,可享受补贴的4种项目分别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项目、粪污综合利用先进模式创新示范项目、农牧结合种养循环项目、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参与项目实施的规模养殖场应符合省级规模标准,位于非禁养区内,在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规范完整填报畜禽养殖档案,在农业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完整填报相关信息,2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不良记录,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种畜禽养殖场还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具体补助标准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项目每处补贴不超过10万元,粪污综合利用先进模式创新示范项目单个补贴不超过80万元,新建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农牧结合种养循环项目中,对采取种养结合模式实现畜禽粪便全量收集水肥一体化还田利用的,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80万元;对新采用生物发酵床模式的,单场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经各区、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评审筛、确定拟扶持项目。项目建成后,经区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并进行公示后,有关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市财政局将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对各区市畜牧兽医部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评,加强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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