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502198/2018-010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通知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牧办发〔2018〕13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8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各级畜牧部门积极担当、攻坚克难,畜牧业总体形势保持平稳,产业变革逐步加深,绿色发展全面兴起,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全省实现牧业增加值997.8亿元,增长3.7%;猪牛羊禽肉产量772.4万吨,增长2.7%;禽蛋产量449.3万吨,增长1.9%;牛奶产量266.2万吨,下降0.8%。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统领,围绕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发展、效益优先,加快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我省由畜牧业大省向强省转变,在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2018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动农牧循环
(一)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出台农牧循环工程实施方案,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完善粪污设施配建,实施好整县推进项目,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相关工作。完成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信息录入。组织好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督导考核,制定《山东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办法》,夯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
(二)深入实施粮改饲工程。组织实施粮改饲整县制推进项目,加快草牧业发展,引导扩大粮改饲政策覆盖面和实施规模,完成粮改饲120万亩以上。在主推青贮玉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苜蓿、燕麦、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品种,鼓励扩大种植面积,探索建立新型饲草料种植示范基地。加强粮改饲品种筛选与推广等方面科技攻关,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模式。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年内力争创建国家级示范县5个、省级10个。深入研究建立循环发展模式、机制,加强典型示范推广,因地制宜推广“果沼畜”“菜沼畜”等种养循环模式,着力构建以废弃物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农牧循环经济链条。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四)深化畜禽养殖转型升级。以生猪、奶牛等主要畜禽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活动。巩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成果,稳步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总结提炼各地畜牧业新业态发展典型模式,推动畜牧业与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紧密联结。
(五)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推进实施肉牛、奶牛、蛋鸡、肉鸡、羊遗传改良计划。支持和鼓励生猪育种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探索建立家畜联合育种机制。加强地方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快推进枣庄黑盖猪、沂蒙鸡、莱芜黑兔资源鉴定。建立山东省优质鸡品种资源活体基因库,创建国家级中华蜜蜂保护区。做好畜禽种业数字信息管理平台运行,实施畜禽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原种场一级场和省级公畜站以及区域人工授精站建设。
(六)持续推动奶业振兴。加强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做好生鲜乳产销监测,定期发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强化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遴选推介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扩大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推介第二批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加强奶业宣传,提振奶业生产消费。
(七)加快引导驴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五部门《关于加快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良种、养殖、屠宰、加工、三产融合等典型企业和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驴产业健康发展。依托东阿阿胶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产业联盟,加强与内蒙古、新疆、辽宁等传统养驴优势省份;非洲、南美等驴资源丰富国家合作对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加快提升发展质量
(八)实施畜牧业品牌战略。组织实施畜牧业品牌战略行动,深入开展“诚信、质量、品牌”专题宣传活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等国家试点工作。抓好无公害产品、产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制度改革和管理。围绕品牌创建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美誉度高、影响力大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九)强化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推广。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安全控制、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力争新制修订省地方标准60项。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围绕畜牧生产关键技术等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促进技术模式组装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强省畜牧产业体系创新团队管理,促进产学研融合,提升服务基层解决一线科技难题的能力。创设省驴产业技术体系。开展全国基层畜牧示范站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
(十)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配合省法制办制定出台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开展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进“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建立完善健康肉供应链体系。推动成立山东省健康肉发展联盟,打造健康肉公众品牌。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品牌化发展,引导屠宰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屠宰质量标准体系。
四、努力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十一)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制定实施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全力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加快“无疫省”建设的谋划、推动。实施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推动调整口蹄疫免疫政策,推进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的实施,统筹做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
(十二)推进动物疫病净化。深化布病分区防治策略,制定实施全省牛羊布病防控整体推进方案,强化强制免疫与监测净化相结合的防控措施,严格风险管控,加快全省布病控制净化步伐。深入推进省级牛羊布病净化场(县)创建活动,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布病区域净化。制定实施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指导意见,启动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行动。适时启动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推动规模养殖场率先净化,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净化、扩大净化病种,实现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
(十三)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病死畜禽集中处理成为无害化处理常态,提升集中处理比例。规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推动扩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品种范围。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和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培训,构建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十四)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宣传贯彻《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做好条例释义编写和出版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加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准入和从业管理,开展官方兽医集中清理规范,探索日常认定等动态管理措施。研究制定我省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发展提供畜禽免疫诊疗等服务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实验室考核、检测诊断能力比对等工作。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五)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监管工作。组织举办2018年省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选拔赛。组织开展2期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全面提升全省动物检疫操作和综合业务水平。
五、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饲料兽药行业管理。全面实施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确定监管等次、评定标准和组织实施方案。扩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覆盖面,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兽药减量使用试点和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加强饲料兽药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果,分三个季度实施兽药、饲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年按计划检查80家企业。加大规范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力度,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强化培训引导,规范饲料兽药行业市场秩序。
(十七)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2018畜牧质量年活动。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调整改革。以鲜禽蛋为试点,联合省食药监局在全省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禽蛋、肉牛、肉羊、生猪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继续组织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开展检测技术能力比对,举办监测技术培训。以“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兽药残留为重点,加强畜产品、饲料、养殖环节等监督抽检。继续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残留、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
(十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全省畜牧兽医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业监管和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推进统计监测常规工作规范化,加大统计数据应用,定期开展畜牧业生产跟踪监测与形势会商,做好关键时点的形势分析研判,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指导养殖场户适时调整生产计划,促进养殖增收。
(十九)深化依法治牧改革。加强畜牧业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随机配对,检查事项全覆盖,做到抽查过程全程留痕,抽查结果及时公布。
(二十)优化政策创设。谋划好项目政策设计,推进“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列好列足任务清单,防范由于改革造成财政资金支牧削弱。规范专项资金目标设置,约束性任务定向使用不能统筹。推进涉牧资金由单项资金绩效考核向综合考核转变。全面推广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为新型经营主体全方位、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生产作业、产品营销五大服务。加强“政银保”合作,着力解决抵押担保问题。组建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库,积极向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荐项目。
六、强化畜牧业脱贫攻坚
(二十一)扎实做好畜牧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畜牧业规模大、链条长、效益好的优势,不断创新扶贫形式,提升扶贫水平,打造扶贫亮点,争取扶持政策,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及黄河滩区倾斜。制定印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产业发展扶持规划》,做好黄河滩区畜牧业脱贫工作。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季度调度、半年督导、年度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将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七、夯实工作保障基础
(二十二)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全系统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党建业务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
(二十三)深化作风能力建设。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创新途径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狠抓行风作风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提升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要求,坚决反对“四风”问题,为全省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奋发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强化理论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牧循环发展、畜牧业助力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畜牧业“新六产”培育等开展专题研究,梳理制约我省畜牧业发展突出问题,谋划好全省畜牧业中长期发展的宏观思路和政策体系。
(二十五)加强宣传力度。深入落实《关于加强畜牧业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扩大畜牧兽医工作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对接,宣传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典型事迹等,提升畜牧兽医行业整体形象。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